欢迎访问内蒙古经纬天融律师事务所!

服务热线:

0471-6954893


经纬天融

新闻中心

团队介绍

联系我们

公司名称:内蒙古经纬天融律师事务所

公司网址:www.jwtr.net

联系电话:0471-6954893

邮箱:nmgjwtr@126.com

公司地址:赛罕区大学东街巨海商厦1102

房产纠纷法律小常识汇总(一)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房产纠纷法律小常识汇总(一)

发布日期:2019-06-14 作者: 点击:

1、定金可不可以退?

  经纬天融提示“订金”与“定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这是开发商欲规避法律责任的惯用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内蒙古律师事务所提示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内蒙古经纬天融

2、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内蒙古经纬天融提示此外,从法律上讲,开发商降价对老业主来说是很难维权的,这属于房地产交易的风险。除非合同有约定,如果签合同时开发商有书面承诺,承诺不降价,或若降价就赔偿业主损失,这样就可以获得赔偿。打砸售楼处只能徒劳无果,甚至会构成犯罪。

3、“五证”和“两书”是指?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五证”是指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二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风险:

1、业主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

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3、只能取得使用权,内蒙古律师事务所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

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设强制拆除。

4、房地产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是否要承担责任?


内蒙古经纬天融

  内蒙古律师事务所提示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但是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除外。

  《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内蒙古律师事务所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本文网址:http://www.jwtr.net/news/398.html

关键词:房产纠纷法,法律小常识,房产纠纷法律小常识

最近浏览:

微信图片_20190622153013.png

专注、用心、热情为您公司创造大价值

联系我们

公司名称:内蒙古经纬天融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471-6954893


公司网址:www.jwtr.net


邮箱:nmgjwtr@126.com


公司地址:赛罕区大学东街巨海商厦1102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621号

  • 在线客服
  • 联系电话
    04716954893
  • 在线留言
  • 在线咨询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
    邮箱
    邮箱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