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在某人民法院任法官15年,1998年从事专职律师,前后司法实践30余年,系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事务所合伙人、呼和浩特律师协会理事、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理事、呼和浩特仲裁委仲裁员,在公司法、行政法等方面学有专长,擅长非诉讼与疑难诉讼的代理,在刑事犯罪辩护及行政赔偿等方面均有娴熟的经验和成功案例。
张伟华诈骗经内蒙古高法院再审改判无罪案、闫X武受贿免于处罚案、武润福等与乌海市禁毒所国家赔偿案、王寿与乌达区人民政府十地征拆案、锡盟房地产公司与林州太行建设公司施工合同纠纷经最高法院驳回再审案等均属于成功案例。